【西鳳酒1952報道】白色酒瓶上系著紅飄帶,裝在金色包裝盒中。防偽標志、裝箱單等一應俱全……在重慶市云陽縣公安局一間辦公室里,成箱的茅臺酒擺放在墻邊。而這卻是一瓶瓶假冒“飛天茅臺”酒,普通消費者僅從外觀上觀察,很難辨別其真假。
今年3月25日,在公安部統一指揮下,重慶、貴州、四川、安徽等6省市公安機關,摧毀一個制作銷售假冒高檔白酒犯罪團伙。案件雖然成功告破,但假酒案背后卻引發人們對酒水消費安全的憂慮。
嫌疑人稱不知是假酒
2012年2月24日,重慶市商委與云陽縣商務局、云陽縣公安局聯合對云陽縣酒類市場進行例行檢查時,在重慶佳飛商貿有限公司倉庫查獲假茅臺酒128瓶,每瓶標價1888元,共計價值241664元。
云陽縣公安局經偵大隊一中隊中隊長王軍回憶說,警方傳喚佳飛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得知,所有進貨由公司股東之一龔某負責。
而龔某交代,該批假茅臺酒由貴州一名叫鄭五的人銷售給佳飛公司,現鄭五已聯系不上,佳飛公司也是受害者。
為證明自己不明知該批酒為假茅臺酒,龔某還向公安機關出示了購買假酒時由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開具的正式發票及茅臺酒鑒定報告書。
經過對龔某周圍關系人全面排查后,貴州省習水縣的肖某和鄭某夫妻引起偵查員注意,尤其是別名鄭三的鄭某,與龔某口中的鄭五是否存在關聯?
王軍和同事們趕到習水縣后發現,肖某是一名煤管站站長,而龔某曾在肖某管轄范圍內開煤礦,鄭某的弟弟就叫鄭五。肖某與龔某之間有一個專門賬戶,賬戶上只有龔某的匯款記錄。王軍初步斷定,肖某是龔某購買假茅臺酒的上家。
至此,一條生產銷售假茅臺酒的網絡顯現出來。今年3月25日,云陽縣公安局開展收網行動,查獲假冒“飛天茅臺酒”507瓶,“茅臺特供酒”344瓶,挽回經濟損失200余萬元,涉案價值500余萬元。
假酒利益鏈不斷拉長
“財迷心竅,利欲熏心。”在開陽縣看守所,犯罪嫌疑人龔某對自己銷售假酒一事后悔不已。
龔某早年從醫,后又下海經商,在貴州與他人合伙開辦煤礦。“那時雖然很累,但都是自己辛苦賺來的錢。”龔某回憶說。正是在那段時間,他結識了肖某。一個偶然的機會,他知道肖某和鄭某在經營假酒。
龔某后來回到云陽縣,投資1000多萬元打造“佳飛漁港”。由于資金短缺,便聯系到肖某,從他那里購買假茅臺酒接待客人,同時銷售獲取高額利潤彌補資金不足。2011年10月至2012年3月間,龔某從肖某處以每瓶300元的價格購進假茅臺酒60件720瓶,價值21.6萬元,除用于接待外,其余的以每瓶900元至1380元的價格對外銷售。
“沒有人懷疑我們的酒。”售完第一批假酒后,龔某便與肖某建立起長期合作關系。
“低成本、高回報是白酒,特別是高檔白酒造假、售假屢禁不絕的重要原因。”云陽縣公安局副局長彭龍明告訴記者,雖然假酒窩點投入很少,但是生產能力和利潤卻非常驚人。
他舉例說,一瓶假茅臺酒生產成本僅150元左右,但制假者往往以數倍的價格賣出,利潤極為豐厚。
彭龍明告訴記者,在查處的各類酒類造假案中,最突出的特點是,從外包裝已無法斷定酒的真假,假冒防偽標識雖然有瑕疵,但普通消費者很難用肉眼辨明。據此案中的犯罪嫌疑人交代,貼到酒瓶子上的假標識,40元一套,大部分從福建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