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客投訴
兩桶自帶啤酒,要收100元開瓶費
“進店之后也沒有明顯的提示牌說不讓自帶酒水,我就帶了兩桶朋友喜歡的啤酒準備給他們嘗嘗。我把酒帶到包間里,不一會兒服務員告訴我,他們店允許顧客帶白酒紅酒,但不能自帶啤酒。”
西鳳酒價格表,“服務員說,如果自帶啤酒,每瓶要收開瓶費。我帶了兩桶啤酒,他們說要收我100元的開瓶費,而且態度強硬。”董先生稱,這部分開瓶費后來被算在了餐費里面,“后來服務員找了店經理,說這次免去我的開瓶費,但下次不允許再帶酒水。”
記者探訪
“不允許喝”自帶酒,4元啤酒開瓶費要5元
西鳳酒價格,5月1日,記者以顧客身份來到該餐館。帶著兩瓶售價4元的啤酒進入店內,并無服務人員提醒。一名服務員看到桌子上的酒稱,“如果這酒不是我們店的,我們不允許喝。如果一定要打開,我們要收取開瓶費,每瓶開瓶費5元。”
“這里的開瓶費有標準嗎?”
“這是我們經理說的,我們只是負責收取。”該服務員說。
“店里有提示說不允許自帶酒水或者對自帶酒水收取開瓶費的標志嗎?”
“進店的時候沒人告訴嗎?或許是大廳的服務員沒注意。”該服務員說。
另一位服務員稱,如果是一箱啤酒的話,一般是按照50元的標準收取,“你這文章來源酒水招商網次帶的少,就算了,但下次要注意。”
相關說法
法律對該收費不明確,飯店應提前告知
記者聯系工商部門消保科工作人員,他稱飯店收取開瓶費,這種行為在法律上沒有明確標準,“法律上既沒有該項收費依據,也沒有禁止該收費的條文,在執法上,有難度。”
山東元序律師事務所馬如杰稱,飯店在收取類似“開瓶費”的服務費用時,要明確告知消費者,并在飯店內明顯地方有提示,“如果在告知消費者的情況下,消費者同意收取,則沒有問題。如果沒有明確告知消費者而收取該費用,就侵害了消費者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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